2020年2月5日,工信部網站發布的《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公告、合格證、雙積分管理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顯示,在疫情防控期間,根據不同地區疫情發展情況和企業實際復工生產情況,對企業準入考核、產品準入審查、機動車合格證管理、乘用車企業雙積分管理等給予時間延期。
具體通知如下:
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公告、合格證、雙積分管理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關車輛生產企業: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擴散,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工信部關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我中心已啟動應急管理程序,結合車輛公告管理、合格證管理、雙積分管理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后,現就近期我中心有關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關于企業準入考核;在疫情防控期間,將根據不同地區疫情發展情況和企業實際復工生產情況協商確定企業現場審查事宜,對已申請進行現場準入的企業,根據情況給予時間延期,不必提交補充資料,確保企業相關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原計劃安排在2020年2月的現場審核項目,原則上全部暫緩實施。
二、關于產品準入審查;相關企業可根據工作實際,通過公告產品準入信息系統申報產品;受理及審查工作全部采用網絡在線方式正常開展,并將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協調安排工作人員,確保產品準入審查工作順利進行。
三、關于機動車合格證管理;各機動車企業和個人可根據工作實際,通過合格證業務辦理平臺辦理各項業務;通過合格證信息系統上傳國產機動車合格證和進口車輛電子信息數據,我中心實時接收并與相關部門實施數據交換。
四、關于乘用車企業雙積分管理;各乘用車企業可根據工作實際,通過雙積分管理系統辦理各項業務;在疫情防控期間,乘用車企業在線提交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雙積分執行報告及信用承諾書(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掃描件,紙質原件暫不需郵寄;對于提交時限要求(裝備中心〔2020〕33號文件要求為2020年2月28日),將根據不同地區疫情發展情況和企業實際復工情況,給予時間延期。
五、我們將根據國家及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疫情防控進展及時調整工作安排,如有任何需求請與我中心相關處室聯系。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不便,感謝各相關車輛生產企業及社會公眾對我中心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