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家庭轎車逐漸普及,考取駕駛證成為一種主流。據統計,截止2013年年底,全國機動車駕駛人保有量近2.8億,僅2013年全國新增機動車駕駛人就高達1844萬人,也就是說,平均每天有50520名學員順利在駕?!爱厴I”。學員的增多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駕校、教練車、教練員的增多,同樣導致了教練車交通事故不斷,死亡人數居高不下。如何抓好教練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把好學員上路行駛第一關,是擺在我們面前一道亟待解決的難題。
一、關于對教練車有關規定
(一)教練車是指懸掛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核發的專用號牌、從事駕駛技能訓練的機動車,駕駛培訓單位進行駕駛技能訓練時,應當使用教練車。
(二)教練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相應技術要求,必須達到牌證齊全,技術性能良好,并裝有副后視鏡、副制動踏板、滅火器及教練員可以控制車輛行駛的安全裝置,兩側車門噴涂單位名稱。
(三)教練車在從事教練活動時,應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發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依據《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地道路狀況和交通流量對教練車的訓練行駛路線和時間進行規劃、審批。(依據山東省教練車管理規定第五條)
(五)教練車上路行駛必須持有通行證,一車一證,憑證上路。通行證上簽注單位、車號、訓練場地、通行路線、時間、有效期等內容。
二、教練車管理存在的難題
(一)硬件設置略顯單薄。目前,大部分地區都制定了相應的教練車管理規定,明確規定了教練車的培訓場地、行駛路線和訓練時間等,但是隨著駕駛員的增多、駕校之間互相競爭等因素,一些措施往往紙面上講得多,落實起來做得少。例如部分教練為了讓學員練車方便,使用套牌、假牌車在公路上行駛,或者在規定以外的路段和時間段練車,安全隱患極大。
(二)交通安全意識較差。主要表現在少數駕校、教練員和學員身上,有的教練員自以為有著多年的駕駛資歷,經驗豐富,逐漸放松了自身要求;有的學員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不牢靠,一味想考取駕駛證,忽視了安全駕駛的重要意義,心存僥幸,違規練車。部分駕校輕理論知識,重實際操作,只負責科目二到科目四上車訓練,很少對科目一進行系統的培訓,平時練車過程中強調實際操作技術多,不注重培養學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三)駕校管理不規范。仍有個別駕校在教練員管理和教練車管理工作中不規范、不嚴謹,存在選撥聘用不合理、教育培訓不科學、管理制度不健全、考評機制形同虛設等問題,同時對教練教車監督檢查力度不夠,沒有建立合理有效地內外部監督機制,導致教練員權利“一家獨大”,說什么就是什么,明顯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嚴格等問題。
(四)公安交警管控力度不夠。不可否認,當前我們公安交警的重點依舊在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和改善路面交通秩序上,對教練車的管理遠遠不夠。學員考取駕駛證期間的安全管理,需要交警、駕校、交通局等多部門互相配合,緊密銜接,這樣才能夠保證自始至終安全管理不失控、不出漏洞。在教練車路面管理方面,多數民警認為教練員技術嫻熟,只要在規定路段、規定時間段練車便“萬無一失”,對練車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和交通違法缺乏分析研判和監管措施。